欢迎来到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
CASE
我们的案例
推荐内容
我们的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 > 我们的案例

【沃青雯律师】关于宅基地和农村房屋的科普(下篇)

更新时间:2015-06-08 15:09:47点击次数:2769次
[前情概要]
  话表这老李家经过了一系列“内部资产重组”后,大儿子李甲合法获得了老宅却迁出了户口,小儿子李乙千辛万苦造了新房子却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一张《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在李家掀起了轩然大波。李甲还就《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了行政复议。
  接下来,我们继续用自问自答的形式来展开此次科普的下半截儿。
[律师分析]
问题三:我要怎么拿到宅基地?
  李甲和李乙分家的最大目的,应该说就是为了两兄弟可以分别有一处房屋可以居住。但李家的分户及建房手续的不完善,却成为了导致李甲和李乙房屋不同命运的导火索。
  那么,应该如何取得宅基地呢?
  首先,你得有块地。这不是废话,村里有宅基地的配额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前置条件,不是扯块地造上房子都能叫宅基地,这需要符合规划和土地指标的要求。当然,没有空地也没关系,集约型社会提倡的是节能、高效,所以进行房屋置换或者购买同村村民的老房子都是不错的选择。只要符合宅基地的申请资格,就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宅基地的变更登记手续。经乡(镇)人民政府及国土部门批准、登记备案后,你就可以拿到你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了。
  关于申请宅基地的资格,有两个要点:本村成年村民和单独立户。但要注意的是,法律法规对不得审批农村宅基地的情形有明确规定:1.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2.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的;3.现居住房屋建成不足十五年,又不属危房,要求拆建的;4.身边有子女的老人单独申请宅基地的;5.违法违章建房未处理结案的;6.其它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
  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宅基地审批的认定的“户”和公安户籍登记的“户”有一定的区别,不是单独户口本就一定可以申请宅基地,还要综合考虑农村风俗、共同生活情况、家庭成员关系等因素。不过一般情况下,凭户口本可以作为单独立户的依据。
  问题四:我有房子,你敢买吗?
  随着房产市场的逐步放开,农村房屋进行交易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虽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允许农村房屋可以进行交易,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我们可以推出:农村宅基地不得转让,农村房屋可转让。
  这里会出现两种情况:
  1.房屋转让给本村符合批地条件的人,受让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应当重新就房屋下土地进行审批申请,将该块宅基地变更至自己名下,这实质是宅基地的置换,不会影响出让人再次申请宅基地;
  2.房屋转让给非本村人或本村不符合批地条件的人,受让人仅取得房屋所有权而无法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出让人也不能再另行申请宅基地。理论上这就会陷入一个窘境:村里没法儿动你的房子,你也没法儿重建翻新,住到这房屋有一天塌了的时候,村里就能来使用土地了。而且到拆迁赔偿时,只有房屋的评估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安置面积还是要归宅基地使用权人。
  这种农村房地分离、地随房走的理念可以同时适用到非本村村民继承农村房屋(即通称的“世居户”)、村民取得房屋后将户口迁出等情形。回归到案例中,李甲取得该房屋后,将户口从本村迁出,已经丧失了在本村取得宅基地的权利,但因为房屋是合法取得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所以李甲仍可以在老宅中居住但不得再翻新重建。
 
[结语]
  拥有一幢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很多人的梦想,在城市房价高涨、地少人多的大环境下,集体土地必然成为一块香饽饽。但是不管是原住居民还是外来投资,都不能小觑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存在的法律问题哦~
(编辑:沃青雯律师)

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网站建设

Copyright www.wjjlaw.cn © 2012-2015 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618号萧山科创中心C号楼(3号楼)10层 浙ICP备1303032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902001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