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2022年12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是省政府规章,是第一次专门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立法活动。《规定》明确了审查工作主体、审查工作机构,细化了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和审查程序,增加了数字赋能和保障措施等新内容,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和重要的法治价值。
本文拟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解读,如何进行行政合法性审查(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审核全流程)。
一、什么是行政合法性审查
行政合法性审查,是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拟做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开展前置审查的活动。
《规定》第四条明确了合法性审查的法律效力:审查事项未经行政合法性审查,不得作出决定。
二、行政合法性审查主体
首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整合碎片化的工作职能,将合法性审查从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扩展到乡镇、街道,再扩展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为行政村提供行政合法性审查服务延伸,形成行政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三、行政合法性审查事项
行政合法性审查四类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
1.行政规范性文件如何进行合法性审查
2.重大行政决策如何进行合法性审查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如何进行合法性审查
4.行政协议如何进行合法性审查
5.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处罚)为例,具体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四、行政合法性审查方式
行政合法性审查是作出审查事项决定之前的必经程序。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要求派员参加会议等方式代替行政合法性审查。
五、行政合法性审查程序与时间
01
审查程序
02
审查时间
六、行政合法性审查意见
《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将审查意见分为四类,即审查事项合法、审查事项需要修改、审查事项需要补充相关程序、审查事项不合法。
结 语
《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是攻坚法治政府建设征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立法,从制度层面解决了政府合法性审查法律依据不充分、刚性约束力不够的问题,有利于促进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规定》的出台,对推进行政合法性审查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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