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
CASE
我们的案例
推荐内容
我们的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 > 我们的案例

【越风团队】@美团,饿了么:降低佣金!取消排他!

更新时间:2020-05-02 18:32:52点击次数:2527次

“我是餐饮商家,遇到过最狠的一单50多块钱我到手11块钱……还成本?每天营业额一万多,美团扣掉6000多,净赔4000。我已经把美团关了,扛不住了!”

——网友@巴氏大当家

外卖业务,到底餐饮企业的救命稻草,还是压死骆驼的稻草?

近日,美团、饿了么因高额抽佣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而根据中国商报的调查,美团外卖目前对大型连锁餐饮和中小型餐饮分别收取18%23%的佣金,远高于其他平台。

另据中国烹饪协会发布的《新冠肺炎对中国餐饮业影响报告》显示,91%的餐饮企业表示,平台的佣金费率并没有优惠,2%的企业则表示,平台的佣金费率还有所提高。

多家餐饮企业纷纷向本律师团队反映:

降低外卖平台的高额佣金、取消排他条款是当务之急!

2020年410日,继重庆、四川、云南及山东等多地餐饮协会之后,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联合省内各地餐饮行业协会,向美团外卖递交了联名交涉汗,呼吁美团降低佣金标准并取消排他限制条款。

4月13日,美团方面回应称:2019年美团外卖八成以上商户佣金在10%-20%。此外,美团外卖从诞生以来,持续亏损5年,即便在刚刚盈亏平衡的2019年,第四季度外卖平均每单利润也不到2毛钱。

但网友对这一回复并不买账。

1、高额佣金是否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嫌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即可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019年互联网监测权威机构&数据平台DCCI互联网中心的报告显示,在外卖市场中,美团外卖的市场份额高达64.1%,而饿了么的市场份额仅为25%

是否涉及到“滥用”,据美团自身回应称,目前每单的实际利润仅不到2毛钱,先前已经持续亏损了五年。若所述属实,则单从其佣金标准过高来认定存在一定困难。

但若综合分析美团外卖向商户收取高额佣金与其他限制经营者的具体行为,认定美团外卖的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仍有一定的可能性。


2、美团的排他性条款是否涉嫌违法?

需从合同的具体约定与交易时的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其中第四点为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根据山东地区发出的公开信披露,商家一旦同时入驻其他外卖平台,佣金费率就会被上浮 3%7%

南充火锅协会在投诉信中明确指出:美团要求商家只能与该平台合作,若商家除美团外还在其他外卖平台上线,则商家的佣金将从20%上调至30%。若该商家已在饿了么等平台入驻,则会要求商家在其余平台下线后,才能入驻美团。

关于各地美团外卖的政策存在不同情形,若其所为确实涉及到类似上述不合理的行为,则美团外卖与商家签订的排他性条款涉嫌违法。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受疫情影响,很多餐饮企业都处于勉强维持经营的情形,有的甚至仍处于长期亏损的状态。

帮助餐饮企业“活下去”才是现阶段的目标。只有让餐饮企业活下去了,平台才能有更多商家入驻,带来更多流量,从而获取更多佣金,才能实现共赢。

(编辑:越风团队)

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网站建设

Copyright www.wjjlaw.cn © 2012-2015 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618号萧山科创中心C号楼(3号楼)10层 浙ICP备1303032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902001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