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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梦怡律师】政信实务 |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这份普法指南请收好~

更新时间:2024-05-24 17:30:34点击次数:509次

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公民知情权得以实现的前提与保障。本文将带大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梳理依申请公开所涉及的相关注意点,供读者参考。


01




什么是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02




什么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03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申请内容需载明 “三要件”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04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有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应以法定形式向专门机构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可采用的形式:

(1)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纸质邮寄、线上申请均可;

(2)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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