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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南:2月10日未能复工的企业,如何发放工资? | 免费领取9份用工(复工)文书

更新时间:2020-02-17 11:40:28点击次数:1158次

  --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致全市企业的一封信》

·   --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杭州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

·   -- 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企业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的通告》


2月6日至27日,杭州市市委、市政府、经信局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就企业复工问题向全市发文。


事实上,在疫情没有得到完全控制的情况下,目前很多企业仍然无法在210日正常复工。本团队今日也接到了多家顾问单位的咨询:


   其实,摆在企业老板面前的问题不仅仅是无法按期复工,还有更头疼的是难以为继的运营成本、日趋枯竭的资金周转、以及不知所措的劳资关系处理等现实困境。


   下面,本团队就210日(含)以后的期间(以下简称非正常复工期间)可能涉及的劳动用工问题作简要梳理并提供实操建议,以供各位企业朋友参考:


   团队根据调查,非正常复工期间的用工安排,用人单位主要采取两种应对方式:居家办公或者推迟复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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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标准

   那么210日(含)以后的期间,工资到底应当如何支付呢?团队律师对不同情况予以整理,具体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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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支付

   特殊人群在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满后,仍需停止工作治疗的,企业应当按照医疗期的有关规定支付,而关于病假工资支付标准,团队也为大家进行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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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企业复工注意事项

   杭州市企业根据本文开头的文件申报复工的,应当注意提前三日提交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承诺书等7份相关材料,团队已对此进行整理,方便企业申报使用。


   此外,本律师团队特准备了一份《因新冠肺炎疫情而调整工资标准的协议》、《关于延迟复工的通知(适用于停工停产)》文书模版,希望指引企业规范作业,若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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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俊律师、瞿嘉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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