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公布2018年破产管理人正式入册名单的公告》,我所经过前期材料申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示后,成功入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破产管理人入册机构名单。
破产管理人是在破产程序中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或选任的,负责管理破产财产、处理破产事务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破产管理人是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核心机构,担任破产管理人对中介机构的法律、会计、评估、管理等综合业务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本次成功入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离不开全所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我所将再接再厉,积极履行社会职责,为客户提供更为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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