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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王建军、王玥律师参加省律协刑委会年会

更新时间:2013-01-30 10:07:00点击次数:1714次

       2012年9月8日,由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办、绍兴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协办、浙江博凡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年会暨首届全省刑辩联络员会议在诸暨市百瑞香江大酒店隆重举行。浙江省律协刑委会全体委员、省内各级律协刑委会负责人以及全省各区县市刑辩联络员共一百一十余人出席。我所王建军主任作为省刑委会委员,王玥律师作为刑委会萧山区刑辩联络员参加会议并发言.

绍兴市律协刑委会主任、浙江博凡律师事务所主任何永灿和诸暨市司法局钱伟良副局长先后发表欢迎词,对各位与会的全省各地的刑辩律师表示热烈的欢迎。本次会议在诸暨举行,使诸暨刑辩律师能直接和全省优秀刑辩律师展开交流,直接吸收资深刑辩律师的先进经验,必将对诸暨市律师刑辩业务能力的提高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省律协副会长沈田丰律师首先对本次省律协刑委会年会暨首届刑辩联络员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沈会长要求全体与会律师要“把激情留给自己,把理性留给社会”,在刑辩工作中饱含激情,敢于担当,但是在发表意见时要全面客观,理性中肯,指出这次刑诉法的修改对我们刑辩律师的工作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契机,通过我们律师之间的研讨和经验交流,对于更深入掌握新刑诉法、规范律师刑事辩护业务、切实提高刑事辩护代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以及推进刑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由全体与会人员就当前刑辩热点问题进行研讨,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汇集整理后将在会后呈交相关部门。这既是律师行业群策群力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言献策、增强行业话语权的一次积极尝试,也是律师通过自身努力改善当前执业环境、化解刑辩难难题、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一次有益探索。
     本次会议也是我省刑辩联络员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此次会议中,将对刑辩联络员的职能范围、运作机制作进一步的梳理和明确,并就刑辩联络员接下来的工作做总动员,以期提高全体刑辩联络员的履职能力,并增强其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为刑事辩护行业服务的大局意识。
     省律协刑委会主任徐宗新在总结时指出浙江有好的刑辩环境,有好的刑辩队伍,理应有好的刑辩口碑。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省律协将在全省设立刑辩联络员制度,即在全省每个区县市,任命一名刑辩联络员,由其负责同公检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及时搜集刑辩信息、组织律师刑辩技能培训。该制度的设立和完善,是加快我省律师行业自身建设、发挥律协领导作用、应对新时期律师行业挑战的创新之举,对于加强我省律师刑事辩护领域的经验交流、推进律师刑事业务信息共享、总结刑事辩护成功经验、促进提高刑事辩护专业技能、完善律师刑事辩护操作指引,具有深远的意义,对于推动我省律师刑事辩护业务领域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也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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