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0日,我所副主任朱俊律师接受萧山电视台《热线188》栏目专访,就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做法律评析。
朱律师指出,根据杭州市《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接受购房登记意向的时候,其主要义务是根据购房人提供的资料,对客户是否符合限购政策情况进行核对,而并非对客户是否符合贷款申请条件予以核验。如客户因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未得到银行贷款并最终致使房屋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违约责任在于客户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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