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会上,孙勇龙律师指出,“剿灭劣V类水”作为五水共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今年省、市、区重点推动的一项工作之一。萧山区浦阳镇在全面消除镇村河道劣V类水质基础上,在“塘长制”的推行率先在全区拉开小微水体治理序幕。清除河塘沿岸违建作为“三清一配”核心工作内容之一,直接触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政府单凭强烈氛围采取强制行为,而忽视法律和法制规划,就容易激化矛盾,甚至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为此,孙勇龙律师专门就沿岸拆违过程执行程序进行了重点讲解,并进一步明确了《城乡规划法》、《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依据,为该镇治水剿劣工作的依法有序推进、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对该活动进行了报道。
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网站建设
Copyright www.wjjlaw.cn © 2012-2015 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618号萧山科创中心C号楼(3号楼)10层 浙ICP备130303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