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所朱俊律师接受萧山电视台《热线188》栏目采访,就小区禁止饲养宠物热点事件进行点评和法律分析
更新时间:2017-03-30 15:35:00点击次数:1519次
2017年3月29日,我所合伙人、朱俊律师接受了萧山电视台《热线188》栏目的电话采访,就近日城区一小区的禁止饲养猫、狗等宠物的通知进行了法律点评和分析。
朱俊律师提出: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只要所养犬类不属于国家禁养的范围,小区业主在办理相关养犬手续后就有权利进行饲养。这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自由和权利。因此,物业公司,包括小区内的其他业主,都不能以诸如“不喜欢”、“影响清洁”等理由来禁止这一权利的行使。即便是业主大会,也不能通过投票方式对这一权利予以剥夺。
另外,朱俊律师建议,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形式,就本小区有关养犬管理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业主应当遵守公约,具体可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要求饲养犬类的业主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养犬手续等,否则将向城管等职能部门举报;
第二,要求饲养犬类的的业主进行自律,比如严格遵守小区的卫生规定等;
第三,通过全体业主表决的形式,可以考虑对饲养犬类的业主适当收取较多的物业管理费,因为他们毕竟占用了更多的公共资源。
(编辑:朱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