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律师参加萧山区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座谈会
更新时间:2016-05-16 09:28:09点击次数:1576次
为深入开展保障律师会见权和文明办案两个专项整改活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5月12日下午,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召开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座谈会,就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执法、不文明办案现象听取律师代表意见建议。区检察院检察长方顺才、区司法局局长倪国平、区10家律师事务所的10名律师代表以及区检察院、区司法局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我所主任王建军律师作为律师代表参加此次会议。
座谈会上,10名律师代表结合自身职业经历踊跃发言,围绕保障律师会见权、知情权、阅卷权、听取律师意见、多途径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等方面,从理念转变、制度建设、信息化发展等方面提出诚恳的意见建议。方顺才检察长及区检察院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积极回应律师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与大家进行了坦诚而又热烈的沟通交流。
方顺才检察长指出,检察官和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新时期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共同的职业信仰和职业追求,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司法文明和司法公正。检察官和律师虽然从事法律工作的角色不同,两者应该是“和而不同”,只要是立足于事实和法律,在依法、理性、文明的基础上开展的抗辩和交锋都是正常的,不但不会损害检律关系,反而会使双方在争论辩解中探明案件事实,防止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针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方顺才检察长表示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转变观念,调整心态,尊重律师,把律师作为真正与自己平等的同行来对待。二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要将此纳入对检察官的考核体系,记入司法档案,加强监督,常抓不懈。三是修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办法》,强化执行,促使制度落地生根。四是加强互动,建立与律师座谈交流、业务研讨、情况通报、会议纪要、控辩大赛等常态化机制,“开好前门,堵住后门”,共建“亲上加清”的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区司法局局长倪国平认为,检察官与律师要贯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讲话精神,围绕“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24字构筑新型检律关系,助推萧山法治建设。
(编辑: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