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起,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作为全省第一家跨行政区划法院,正式实行集中管辖杭州市、区(县、县级市)两级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2月25日上午9时,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杭州萧山某公司诉被告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一案。该案系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正式实行集中管辖后首个行政诉讼案件。
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王蓥律师作为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代理人参加庭审,由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勇龙律师带队的政府法律事务组成员王玥、沃青雯、徐珈妮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法庭主要审查“行政处罚是否合法”以及“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两方面。在庭审中代理人紧紧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即行政处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否确实充分、责令限期拆除是否适用行政处罚程序、涉案行政处罚是否属于一事二罚等发表了答辩意见及代理意见。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黄健作为行政负责人与法制科莫建国科长共同出庭应诉。浙江日报-浙江新闻客户端、杭报在线、法制网-法制日报、新浪网均对本次庭审进行了报导。
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事务组由副主任孙勇龙律师牵头成立,法律事务组现有组员8名。2015年共担任萧山区近20家行政单位的法律顾问,代理行政复议案件18起,行政诉讼案件84起,致力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全方位、系统性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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