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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军律师荣获杭州市首届“十大律师先锋”提名奖

更新时间:2015-12-04 15:41:32点击次数:1579次

  为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律师队伍的社会影响力,树立杭州市执业律师的良好形象,由杭州市委政法委、杭州市司法局等单位主办的2015年杭州市首届“十大律师先锋”颁奖晚会于12月3日晚在杭州电视台一号演播厅隆重举行。杭州市区、县(市)司法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律师管理分管局长、律管科和宣教科负责人,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市局机关和法援中心代表,市司法行政系公证员和监所民警代表共计400多人参加此次晚会。我所主任王建军律师作为“十大律师先锋”候选人参加了此次晚会。
  此前,“十大律师先锋”评选活动于2015年9月下旬启动到2015年12月4日颁奖晚会的举行,历时近两个半月,分为报名启动、初选入围、人物展播、综合评定、晚会表彰5个阶段。10月中旬,杭州电视台对20位入围候选人进行跟踪拍摄,宣传他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弘扬社会正气、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热心参与公益活动的先进事迹,并在西湖明珠频道《律师先锋》特别栏目进行集中展播。本次评选活动采取网络、短信等渠道进行公众投票评选方式,根据投票情况综合评定杭州市首届“十大律师先锋”。
  最终,王建军律师荣获此次杭州市首届“十大律师先锋”提名奖。

 

 附:人物展播之十二:王建军律师

杭州首届十大律师先锋评选

    王建军研究生,中共党员,执业19年,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领域专业律师,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领事务所积极服务萧山民主、民生和社会公益事业,广受好评。

杭州首届十大律师先锋评选活动人物展播明珠电视每晚10:00播出

 侠肝义胆辩天下,仁人之心为公益

『 他说,他没有办赢过案子 』

     王建军从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了司法局工作,这一干便是10年。期间,他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前身),进修获得了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历。同时,在司法局的这十年,他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也让他了解到普通百姓在遇到刑事案件时的无助,这或许也是冥冥之中让他走上刑辩律师这条道路的原因吧。1996年,当了9年中层干部的王建军放弃了人人眼中的铁饭碗,做起了专职律师。据王建军自己回忆,其实当时选择做刑事律师是个无从选择又自然而然的结果。当时在北京有个高级律师培训班,王建军机缘巧合地得以参加了此次培训,而恰巧这次培训主讲的内容便是有关刑事的。王建军心想,既然都接受过高级培训了,那就干吧,而这一干,他便再没撒手。

     很快的,凭借丰富娴熟的法律知识,良好的专业素质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王建军成为了业界精英,在行内赚得了名声。从执业以来,王建军大大小小办过的案件有数千件之多,涉案罪名达70余种,是杭州地区参辩刑事案件最多的律师之一。而办案最多的时候,一年承办了100多件案子,这还不算民事的。他办理过的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超过100件;办理民事、经济、非诉讼业务等案件有数百起,在合同纠纷、侵权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纠纷、房地产法律实务等方面都有相当出色的代理成绩。也因此,王建军先后获得“杭州市律协优秀共产党员”、十大“杭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十大“杭州市优秀律师”、“杭州市服务业行业标兵”、萧山区优秀律师等多项荣誉,并入选了《中国当代优秀律师名录》和“2006-2008《中国律师年鉴》中国优秀律师”。

     但在采访时,王建军自己却说,我没有办赢过一个案子。在我们惊诧之际,他已缓缓道来。王建军说,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不同,需要面对的对手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当事人一般都会被剥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做刑辩律师的都知道,一般案件从拘留时起,历经侦查、审查起诉、审理阶段,这一路下来短则一年半载,长的得几年,即使最终按照辩护意见被采纳,当事人获无罪、轻罪或罪轻处理,但当事人已然心力交瘁,再不是经历刑事案件前的那个人了。更为严重的是,这或许不仅仅是对当事人自己的考验,更是对当事人家庭的煎熬。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即使办赢了这么多案子,被这么多当事人送锦旗表示感谢,王建军仍遗憾地认为自己没有办赢过案子。

     正是因为王建军这样的仁人之心,能够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慌张无助的理解,他总会始终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所以他在承办案件时对自己的要求相当严苛,常常为了攻克一个难点,反反复复地翻阅案件,一趟一趟地跑看守所与当事人确认案件细节。他说,一个律师一年可能代理几十起案子,但是一个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打一次官司。人家把身家性命都交给你了,你不能昧着良心做事。你没尽责输了官司对你是几十分之一,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百分之百,而因为你的失误很可能让当事人丧失对法律的信任。这对一个法律人,对一个律师来说,是万万不该的事情。早在2004年创所之初,王建军律师就提出了“做律师,做好律师,做个好律师”的“十二字所训”,所训虽短,但涵义丰富,看似直白,却发人深省。“没有办不好的案子,只有不尽责的律师”,王建军在以“所训”以身作则的同时也是这样告诫年轻后辈的。十多年来,所内人员或有更迭,但所训初衷一直不改。这是王建军所全体成员的文化导向,也是执业的至高要求。这种律所精神直接决定了所内成员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引领着律师事务所不断前进。

『 他说,法律是刚性的,但法律服务可人性化 』

     在谈到当事人时,王建军说的最多的就是两个方面,一个就是要尽心尽力地办好案子,一个就是要正确认识与当事人的关系。做过刑事案件的律师或许都有这样的经验,惊恐万分的当事人、不知所措的家人只知道一个劲地哭诉或者哀求。而为了能了解自己亲属在看守所的情况,抑或是拜托律师在会见过程中私自捎带东西给在里面的亲人,他们总会缠着律师来完成这些要求。这种时候,王建军总是非常明确地守着这些底线,因为他说“律师职业有特殊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你的这些要求是违法的,我是不会帮你完成的。”王建军的冷酷是不无道理的,因为就他所知,现如今有些青年律师脑子里就是少了这根弦,认为是无伤大雅的小事,结果却把自己给折进去了。而这也是他给青年律师的忠告,有些底线必须坚守,这不仅是律师的执业要求,其实也是律师保护自己的一个方法。

     然而你以为,这就是王建军与当事人关系的全部吗?那你就错了。

     有一次,王建军在办一个贩毒案件时,犯罪嫌疑人的母亲从边远山区赶来找他,谈完事后,王建军把她送到电梯口,可过了好久,老人居然又折回来了,原来她不会用电梯。于是,王建军便问她是怎么来的,老人说是从汽车站走到所里来的,而这足足有4公里的路程。王建军听完这话便亲自陪老人下楼,又开车送她到汽车站,直到把老人送上车。

     还有一次,有一批中学校长涉及受贿被追刑,王建军作为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在办案期间,他一直感觉到这个当事人的亲属,也就是他的妻子心理压力很大,也像是有话想说却又欲言又止。于是,他便耐心地对她进行了开导,劝解她不要因为丈夫被调查就影响了原来的生活,不妨就把这事向身边的亲友、同事公开,正大光明地摊开来说,反而能够得到他们的理解和安慰。在多次的安抚和疏通后,这位犯罪嫌疑人的妻子的紧张情绪才得到纾解,但同时也提到家里的儿子因为父亲的案子情绪不对,出现了厌学的情况。于是王建军又让她把儿子叫来律所,与他进行了一次促膝长谈,将案件的利害关系,自己的选择对父亲今后可能产生的影响一一剖析给他听。

     在4个多小时的谈话后,这个儿子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包袱,得到了解脱。也许是受到了王建军的影响,这个儿子最终考上了大学,通过司法考试,并也顺利成为了一名律师,一家人又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上。王建军说,他承办案子时,除了要做好专业上的工作,更多时候的部分工作就是给当事人以及当事人亲属做心理辅导,“既然案件对家庭的伤害已经产生了,至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可以将对他们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

    “法律是刚性的,但法律服务却是完全可以人性化的”。这是王建军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也是对所里年轻律师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尽管他把这些本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人文关怀都定义为法律服务里应包含的内容,但我们都知道,这早已超出太多太多。

『 他说,我只是希望大家都好而已 』

     2004年,王建军创办了当时杭州地区唯一一家以个人姓名命名的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对此,他开玩笑说:现在叫王建军的人太多啦,估计律师里面叫王建军的也不少,我就等着哪天有个特别厉害的王建军律师想开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所时,我把这商标卖给他。当然,我们都知道,这只是他的玩笑话。如今,作为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仅20家,这是对律所的肯定,也是给律所、给王建军的无形压力。哪个律师案子办的好了,夸的不一定会是王建军,但如果办砸了,砸的一定是王建军自己的这个招牌。

      在我们提问在律所管理方面有什么经验可以分享的时候,王建军先是抬头思索了一阵,然后淡淡地笑着说,我们所好像也没有特别优秀的地方,比不了其他大型所,我只是单纯的希望大家都能好而已。而这一句简单的希望大家都能好,其实在这背后是王建军的舍得成就。在建所初期,王建军还是刑事案件与民商案件都做的,众所周知,民商案件的收入会比刑事案件的收入高很多。为了律所能长期稳定的发展下去,王建军毅然地把民事案件部分交给其他合伙人去做,自己就坚守在了刑事案件的道路上。有人说王建军傻,把肥肉往别人嘴里塞,但王建军只笑笑说,一个只有主任强,靠主任支撑下去的律所走是走不长远的,只有每个人都强的律所才可能走的好。

  “舍得,传承,共享”,这是王建军所几位主任在践行的律所文化。当然,这不是一开始就知道的,而是吃过苦头之后慢慢摸索出来的。在最初的阶段,王建军律所也招了不少优秀的法科毕业生,他付诸心血的教导他们,培养他们,但却总是会带来很多失望和心寒,要么是回家考公务员去了,要么就是出所单飞。这让他们很是郁闷,于是便赌气地再不接收新人有四五年之久。但时间久了,他们也知道,这并不是律所发展的长久之计,于是便总结之前的经验教训,定下来招人的标准和带徒弟的规矩。果不其然,律所新进律师的稳定程度大幅提升,业务能力也进步飞快,目前事务所已经发展成为近50人的律所。王建军自豪地介绍说“我们所里,绝不会有休息打牌,或者没事不来所里的情况,大部分人都会很自觉的在所里办公,约谈客户也大多会在所里,而不是去什么咖啡厅。谁要外出都会在群里喊一声,看看有没有谁有文件顺路要带去或带回的,团队协作氛围非常好。

  而除此之外,王建军也十分重视所里律师的业务能力培养,每周三晚都会进行业务学习,所里的每个律师轮流做分享人,每人每次定一个主题,多年来已形成了雷打不动的惯例。“我们还有个惯例,每年都会组织全所春游、秋游,这也是雷打不动的。”王建军说,“我这个人,倡导快乐工作,快乐生活。该工作的时候就要严肃、认真、负责,该休息,该玩的时候也要尽情快乐地玩。玩得尽兴才能全情地工作。”

『 他说,我做的只是律师应尽的责任 』

  有人说,法律援助都是小律师才肯干的活,像王建军这样的大牌律师怎么肯接。可事实是,他接,而且也一样非常认真负责的接好。2009年11月,法援中心请王建军为龙游县的杨某提供法律援助。杨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衢州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当时,离上诉期只剩2天的时间,王建军接案后第二天一早就开车赶往龙游,赶到时已是中午。在谢绝了杨某家人的午餐招待后,王建军随便找了个地方匆匆解决了午饭便赶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接着又找证人做笔录一直忙到天黑,又连夜为当事人写了上诉状、拟定了辩护方案。省高院在此案的二审中,采纳了王建军的大部分辩护意见并依法减轻处罚,改判杨某有期徒刑8年。这期间,一切的费用,包括交通费、路桥费、食宿费都是由王建军自己承担的。但王建军却只说,法院能采纳我的辩护意见已经给我莫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了,这些就足够了。

  还有一次,王建军偶然在报纸上看到一位贫困生因父亲种植罂粟犯罪入狱而辍学在家,就主动找到了他,与他结对,为他全额承担了3年的学杂费。此外,王建军还在《萧山法制宣传》上开辟并主持了《刑法视角》专栏,坚持了近10年的时间,为普法工作尽自己的力量。在王建军的影响下,律所组成了爱心团队,热心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事务所也出资设立了专门的法律咨询处,开展免费咨询活动。2009年时,事务所也到了遂昌中学助学帮困,承担了3名困难学生的高中学杂费,让他们3人都如愿地考入了理想大学继续深造。

  王建军说,作为一名律师,就应该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就更遑论能对当事人尽多大责任了。律师职业与社会责任本就是密不可分的,这都是在尽律师的本分而已。

『 业绩简介 』

  王建军律师因其优秀的执业表现和社会责任感,中共杭州市政法委授予其杭州市"严打"工作“先进个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分别给予“嘉奖”四次、杭州市律师协会授予 "杭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称号、杭州市优秀律师评选委员会授予 "杭州市优秀律师"称号、杭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杭州市中介服务业行业标兵"称号、杭州市律协授予“优秀共产党员”、杭州市委市政府授予“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先进个人”,其还入选了《中国律师年鉴》优秀律师名录。

 

视频链接:http://v.qq.com/boke/page/a/0/0/a0173st79u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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