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与建议,更好地完成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组织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公开调查,征询公众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代码2403-330114-89-01-188731),地块位于钱塘区闸口路、冯娄横路以西。东至闸口路、冯娄横路,南至杭州宏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华村,西至东升路(河景路-冯娄路)道路工程,北至杭州东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宏波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其中,涉及新湾街道建华村合计3.015亩集体土地。其他项目信息详见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相关公示。
二、社会风险第三方评估机构
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
三、社会风险评估内容
社会风险评估小组通过开展风险评估,对项目涉及范围内政府相关部门的态度和建议,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各类企业、群众等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诉求,其他地区同类项目实施过程中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和解决方法等进行充分调查,对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隐患或问题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建议,供项目实施部门及其他相关工作部门参考。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1)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是否支持本项目);(2)本项目对利益相关者的日常生活及工作有何影响;(3)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或不特定多数群众利益;(4)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5)公众其他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风险第三方评估机构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的意见与建议。(反馈意见时,请注明意见反馈人的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社区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71-82799988(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
电子邮箱:wjjfxpg@163.com 联系人:社会风险评估小组
来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618号萧山科创中心C座10楼
六、本项目征求意见周期自公告之日起7日。
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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