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9日下午,浙江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钱中贤副主任一行到省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征求部分律师对检察侦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强军、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王兰青、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沈田丰、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三联、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姜丛华、副主任胡东迁、胡红星、秘书长徐宗新、杭州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王建军、省直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高振华、省刑委会资深委员缪渭川等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刑辩律师结合本人办案和调收集的材料,对2008年1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在审查逮捕工作、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工作、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对检察机关办理的自侦案件监督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了看法和建议。
与会律师主要看法和建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希望在检察批捕环节能够听取律师意见;二、加强对公安撤案案件的监督;三、加强检察自侦案件的监督力度;四、律师权益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应当帮助维权,监督有关部门依法办案等等。
吴强军副厅长对省人大重视律师作用表示深受鼓舞,对省人大重视和支持律师工作表示感谢。
钱中贤副主任对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对此次调研的重视表示感谢,对与会律师认真负责的发言甚至准备了书面材料表示赞赏,并表示省人大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我省律师业的发展,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