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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湖州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李才一行莅临我所指导

更新时间:2021-06-08 10:28:27点击次数:1920次

6月7日下午,根据省司法厅相关通知要求,湖州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李才,湖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周民龙一行莅临我所督导、检查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杭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正航,市司法局律工处处长丁洁,萧山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戴柳英,区司法局律工科科长诸青等陪同调研。我所主任王建军、副主任朱俊热忱地接待了领导们的到来。

督查领导一行,首先参观了我所律师办公区、接待区、党员活动室、会议室等硬件设施,并听取相关介绍,而后进行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戴柳英副局长就萧山区律师行业基本情况以及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进行了汇报。

 

王建军主任从“学习情况、自查成果、存在问题、后续开展”四个方面汇报了我所开展律师行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的详细情况。

随后,杭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正航对萧山区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表示了肯定。同时指出,对于后续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到位,并通过本次教育整顿工作,树立起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最后,湖州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李才对我区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予以高度的肯定。同时,对后续开展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01

学习教育应强化

加强对党史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并将学习、培训融入日常,贯穿始终。

02

核查处理要及时

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对于在整治中出现的问题,也要及时处理。

03

建章立制花力气

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将取得的成果制度化。

04

树立形象下功夫

律师应当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体现社会担当,并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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