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是在每年的12月4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而设立的节日。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我所律师以各种形式积极参与宪法日活动,主要活动及所获荣誉回顾如下:
12月4日下午,区委依法治区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旅局、湘管委共同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活动。
活动现场,我所主任王建军律师、副主任孙勇龙律师被聘任为新一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
副主任朱俊律师被聘任为区政府第三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同时,朱俊律师撰写的案例《房屋价格暴涨58万,卖家无权单方违约》、《丈夫出轨还给小三送房,妻子能要回这份“赠与”吗?》分别被评为萧山区“七五”普法期间以案释法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
随后举行的法治文艺演出中,我所王蓉、楼伊丽、於晓平三位律师在内的萧山区“普法十姐妹”表演了宪法朗诵节目,以宣传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正能量。
12月4日晚上,“12·4”国家宪法日暨杭州市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纪念大会在杭州广电大楼举行。纪念大会精彩纷呈,我所政府法律服务团队作为杭州市第三届“十大律师先锋”之“人民满意律师”候选人参加大会。
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的全面参与充分展示了我所律师的风采。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我所律师将积极走向社会各界,用实际行动增强全民知法守法和维护国家宪法的意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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