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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合伙人沈丽萍律师在《萧山日报》发表题为《身份证失窃后被人冒用,如何维权才能挽回损失》的文章

更新时间:2019-04-01 14:37:20点击次数:1492次

   2019年3月25日,我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沈丽萍律师在《萧山日报》-法律百事通栏目发表了《身份证失窃后被人冒用,如何维权才能挽回损失》的普法文章。

   在文章中,沈丽萍律师提醒,公民日常生活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捡到别人二代身份证应及时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如果身份证是因被盗、被抢造成的丢失,应马上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开具报案证明。如果身份证是自己不慎丢失,应马上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开具补办证明,登报声明也可以成为证明身份证作废的辅助凭证。如遇到身份证被冒用所带来的麻烦时,可出示报案证明、补办证明或者报纸公告。尽管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中曾经说明,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但以上证明将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将起到积极的辅助证明作用。


(编辑:沈丽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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